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鲁价费发[2013]14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2-23
实施时间: 2013-12-2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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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日照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莒县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标准的请示》(日价费发〔2013〕5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委托你局核定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报省物价局备案后执行。具体征收范围为:采取协议方式取得的非公共资源广告经营权和利用自有场地、设施、建筑物为本单位作宣传的广告使用权。利用城市公共资源设置户外广告,其经营权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方式予以出让。
  你局要严格控制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范围,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发布公益广告的,免缴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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