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杭政办函[2013]201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12-25
实施时间: 2014-1-24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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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以下简称失独家庭)和伤病残家庭(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伤病残三级以上)]的扶助政策,切实帮助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困难和后顾之忧,现就杭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实施意见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失独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
  独生子女家庭失去子女的,由杭州市计划生育公益金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助,各区、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再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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