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邮政服务业、翻译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23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331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要求,......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