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穗财法[2013]134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1-25
实施时间: 2013-11-2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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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以下简称财政扶持资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扶持对象
  我市财政扶持资金扶持对象为: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的每一年度内,按照现行税制(即试点政策)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比按照原税制(即原营业税政策)规定计算的营业税月均增加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我市试点企业。
  自2013年8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的广播影视服务业试点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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