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免征、降低部分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13]11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16
实施时间: 2013-12-1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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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免征、降低部分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价[2013]223号)转发给你们,经商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和省水利厅同意,现对有关堤围防护费征管作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政策执行期限和征管系统设置。我省堤围防护费政策调整后费款所属期为2014年1月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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