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发票衔接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6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23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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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下称“营改增”)工作。为保证大连市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发票衔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票使用问题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提供邮政服务的,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二)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可暂延用其自行印制的铁路票据,其他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纳税人以及提供邮政服务的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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