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报送营改增效应分析数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8-19
实施时间: 2013-8-1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阅读人次: 232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纳税人:
  为做好全市营改增税收效应分析工作,请营改增效应分析数据采集样本企业(以下简称样本企业)配合做好营改增效应分析数据报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企业范围
  样本企业范围为全市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部分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和部分原增值税纳税人。具体企业范围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并通知各企业。
  二、数据统计范围和报送时间要求
  数据统计时间为‘2012年1-6月’和‘2013年1-6月’。
  数据报送期限为2013年9......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金华市营改增效应分析数据采集表.xls    
营改增效应分析采集表填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