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通告
发文文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3年第21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18
实施时间: 2014-1-1
失效时间: 2016-7-27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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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13年第21号)规定,结合我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实际情况,我局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一、启用的新申报表有《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生产、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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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doc    
2.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doc    
3.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核定户汇算).doc    
4.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查账户汇算).doc    
5.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使用问题的通告
发文文号:大地税告[2016]11号
发文部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7-27
实施时间:2016-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