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发[2013]12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3-12-9
实施时间: 2013-12-9
法规类型: 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契税 土地增值税 营业税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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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自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以下简称存量房评估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税务机关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工作进展,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审核把关,降低了存量房交易“阴阳合同”引发的税收风险,提升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但是,随着存量房评估工作的全面推开,在征管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制度和技术等方面加以完善和解决。为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评估机制,提升存量房评估工作水平
  存量房评估工作的持续稳定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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