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市级统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流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人社办字[2013]33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3-12-18
实施时间: 2013-12-18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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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予以补助。为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编制报表。每月月底,市内三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分局应按月编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汇总表》及《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明细表》(含电子版),并于次月2日前报至所在区人社部门审批。
  2.资金审批。市内三区人社部门应在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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