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辽宁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及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政办[2013]17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3-6
实施时间: 2013-3-6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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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沈阳、大连、锦州、丹东、营口、盘锦、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总体部署,要在2014年6月前对全国所有开放口岸进行达标验收,届时将公布未达标的口岸名录。辽宁所属的大连(包括大窑湾、大连湾、香炉礁、旅顺、庄河)、丹东(铁路、公路、丹东港)、营口(包括鲅鱼圈)、锦州、葫芦岛、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等口岸已被列入达标验收名录,国家质检总局将于2013年6月前组织考核验收。长兴岛、盘锦口岸目前没有正式对外开放,将参加下一批验收。新开口岸必须首先达到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标准并通过考核验收。在2014年6月之前口岸核心能力建设仍不能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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