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双评估方式征迁安置有关涉税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7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9
实施时间: 2013-12-9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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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现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现就双评估方式征迁安置有关涉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公告适用于政府主导的采用双评估方式计价的征迁安置项目,即:项目征迁实施单位作为征迁安置主体,以统购价格向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购进安置房,再以对接价格向被征迁人提供所统购的安置房。
  二、发票管理
  (一)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向项目征迁实施单位提供安置房,应当按照统购价格向项目征迁实施单位开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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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双评估方式征迁安置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