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13]4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12-16
实施时间: 2014-1-1
失效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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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为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根据《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现就调整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简化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业务准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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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汇发[2014]48号
发文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2014-12-5
实施时间: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