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辽宁省外国行政人员研修中心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辽价函[2013]147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1-4
实施时间: 2013-1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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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辽宁省外国行政人员研修中心:
  《关于继续收取“国际交流服务费”等有关事项的请示》(辽外研函[2013]8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 [2000]47号)有关规定及你中心2011年、2012年收支情况,经研究,现将你中心国际交流服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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