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温政办[2013]191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12-12
实施时间: 2013-1-15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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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鹿城、龙湾、瓯海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2日
  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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