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人社发[2013]3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9-29
实施时间: 2013-9-29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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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指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资增长,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国家收入分配政策,确定2013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现予公布。
  一、2013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7%;
  二、2013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
  三、2013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5%,企业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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