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13]59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0-22
实施时间: 2013-10-22
法规类型: 代扣代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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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委托代征管理,规范委托代征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24号公告,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的实施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管理。近年来,全省地税部门按照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对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地方税收采用委托代征的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委托代征工作出现了代征范围不明确、权利义务不清晰、代开发票管理不规范、对代征人后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各地要以贯彻《办法》为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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