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转变作风要求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工商办发[2013]37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9-12
实施时间: 2013-9-12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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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确有必要和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文件和简报数量。省局发文实施总量控制,2013年以省局名义下发的文件在原有基础上精简50%,从2014年开始每年原则上不超过50个。能以省局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以省局名义发文;能用省局白头文件发文的,不占用省局文号;能以会议纪要、函件、信息等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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