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黑政办发[2013]39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7-22
实施时间: 2013-7-22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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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财政审计工作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审计范围不够完整、审计覆盖面不全等问题。为规范全部政府性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完善政府治理,省政府决定将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审计监督范围。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全部政府性资金,是指以政府公权力来归集和运营国有资产取得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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