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库[2013]4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12-12
实施时间: 2013-12-1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19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
  为了做好本市2013年度的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和2013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数据采集工作,现将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报口径和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编报范围
  本市201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和列入2013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企业和企业集团,纳入编报范围的单位,原则上应逐户编制和录入部门决算报表。
  市级预算主管部门要做好本部门决算的布置工作。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决算应加强审核,在确保各项决算数据正确无误后,汇总报送市......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2013年度部门决算编审口径.doc    
2.上海市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补充资料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