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社[2013]34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1-25
实施时间: 2013-11-2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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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民政局,佛山市顺德区财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民政局:
  为规范我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2〕59号)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广东省省财政救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粤财社〔2007〕92号)等有关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使用管理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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