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测量标志用地权属登记有关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土资房发[2013]40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8-10
实施时间: 2013-8-10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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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国土资源分局,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市勘察测绘管理处:
  为做好各区测量标志用地权属登记工作,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测量标志用地权属登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2]88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发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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