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13]34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16
实施时间: 2013-12-16
法规类型: 消费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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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政策,做好符合条件的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消费税退税工作,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 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暂行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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