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财工字[1996]3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6-2-28
实施时间: 1996-2-28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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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财政部门必须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会决定实行对外开放,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国民经济的重大战略决策。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引进外资,开创我国利用外资工作新局面,是去年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指导方针。十多年来,我国利用外资工作迅速发展,从1979年到1995年底,全国已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58800多家,实际利用外资约1330亿美元;企业遍布全国各地,分布于石油、煤炭、交通、冶金、机械、电子、化工、建材、轻工、纺织、医药、房地产、旅游、金融、商业等国民经济大部分领域。外资的引入和利用,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增强了综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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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