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全省地方税收不良记录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13]65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1-26
实施时间: 2014-1-1
失效时间: 2016-6-1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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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广德、宿松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全省地方税收不良记录认定工作,完善纳税情况鉴证,促进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现就做好地方税收不良记录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要求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各级各部门非常重视纳税人的税收信用状况。是否存在税收不良记录,成为衡量纳税人整体信用状况的重要指标。全省地税系统要充分认识做好地方税收不良记录鉴定工作,对优化为纳税人服务、引导纳税人主动诚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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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收不良记录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6-14
实施时间:201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