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1-24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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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房产交易的税收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我区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个人转让房产的税收政策问题
  (一)对个人转让应税房产,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资料,可以准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其他合理成本费用的,应依法计算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符合规定条件、资料齐全的,可按税法规定享受相关单项税种优惠。
  (二)对个人转让应税房产,未提供完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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