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深圳海事局代征船舶车船税的通告
发文文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3年第18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10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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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船舶车船税委托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3年第1号)有关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在深圳辖区内登记的船舶,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代征车船税,现将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深圳海事局所属管理机构登记的应税船舶,其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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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船舶车船税税额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