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商个字[2013]19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13-12-10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工商年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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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总局正在抓紧制定出台包括《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在内的相关配套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验照将改为年报制度。鉴于此,请各地自2014年1月1日起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
  工商总局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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