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商秩发[2013]445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3-12-4
实施时间: 2013-1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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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厅(委、局)、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工商局、质监局、广播影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近年来,我国电视购物行业呈现快速发展势头,满足了广大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电视购物领域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有的企业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售后服务虚假承诺等问题突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电视传播机构的公信力。为切实整顿和规范电视购物行业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视购物行业健康发展,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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