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十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3-12-11
实施时间: 2013-12-11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2007年记账式(十期)国债将于2013年12月2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0710”,证券简称为“国债0710”,是2007年6月25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2元。
  二、本所从2013年12月17日至2013年12月24日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3年12月24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