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物价局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供热计量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价联发[2013]37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局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10-18
实施时间: 2013-10-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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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哈市有关供热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部署,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力推进供热计量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价明传〔2012〕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实行集中供热、达到节能要求、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并满足计量收费技术要求的居住建筑,于今年冬季供热期开始全面实施计量收费。现将供热计量收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全额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用户收费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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