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人社发[2013]75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3-3-21
实施时间: 2013-4-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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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满足参保人群医疗保障需求,减轻个人负担,根据《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76号)和《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哈政办〔2012〕33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
  调整增加部分人工器官、体内置入材料、一次性特殊医用材料项目,调整增加项目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最高支付限价标准,按新调整的限价执行,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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