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参与P2P网贷平台相关业务监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经信企资便函[2013]19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2-2
实施时间: 2013-12-2
法规类型: 担保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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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经信委:
  近期,P2P网络贷款平台危机频发,为防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参与P2P网贷担保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保障融资性担保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相关风险提示
  (一)借款成本高,担保业务风险较大。目前,P2P网贷平台对借款人给出的借款利率一般在年化18%-25%,个别甚至高达30%,远超出银行贷款利率和法律规定。借款利率越高,违约可能越大,担保业务风险也越大。
  (二)网贷平台倒闭风险。个别P2P网贷平台发布虚假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借新贷还旧贷的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股东用于自己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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