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减税]权管理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1-18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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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减税)权管理,根据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现将有关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人申请放弃免税(减税)权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减税)权备案登记表》(一式 二份,见附件,以下简称《备案登记表》)声明放弃免税(减税)权,并承诺36个月内不再申请增值税免税(减税)。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审核纳税人报送的《备案登记表》,对纳税人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辅导纳税人正确填写《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一份交纳税人,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并装订成册。
  三、本公告规定的《备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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