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出口信用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13-11-4
实施时间: 2014-1-1
失效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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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各省直管县商务局、财政局,各外贸企业:
  为促进我省外贸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当年有出口实绩(海关统计数在我省出口总额内)、参加出口信用保险及其项下融资贴息的我省外贸企业给予支持,具体内容如下。
  一、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的支持
  (一)支持标准
  1.对上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长沙海关统计数据为准,含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简称一般企业)缴纳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支持。具体标准是:一般产品保费支持20%,农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及新兴市场保费最高支持40%(不重复);全年单个企业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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