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水务局等十一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2013]8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11-26
实施时间: 2013-11-2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16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建设交通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制订的《上海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26日
  附件:上海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上海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