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阶段下调省本级统筹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人社发[2013]17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7-23
实施时间: 2013-8-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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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减轻省本级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压力,决定阶段下调省本级统筹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在省本级统筹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
  二、调整期限
  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三、调整费率
  在调整期限内,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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