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格一发[2013]12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1-13
实施时间: 2013-11-1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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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中石化山东分公司、中石油山东分公司及有关成品油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845号)和《山东省车用成品油升级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3]121号)有关精神,现就全省油品质量升级加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价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我省车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升级为国Ⅳ质量标准的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吨290元和370元;由国Ⅳ升级为国Ⅴ质量标准的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吨170元和160元。普通柴油价格参照同标准车用柴油价格执行。各标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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