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采[2013]3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0-9
实施时间: 2013-11-1
失效时间: 2016-10-3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6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逐步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促进我省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