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13年度苏州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人保规[2013]9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3-6-21
实施时间: 2013-7-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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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市社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9号令)和苏州市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意见》(苏府[2005]117号)规定,对我市工伤职工的定期待遇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3年6月30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不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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