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府办[2013]208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3-10-10
实施时间: 2013-10-10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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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09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一)严格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继续抓好已经出台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养鉴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见习补贴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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