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资[2013]2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0-28
实施时间: 2013-10-28
失效时间: 2016-12-1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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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一级预算单位):
  根据资产配置标准动态管理的原则,我厅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实际执行情况等因素,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标准从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馈。《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闽财资[2011]3号)同时废止。
  联系人:林群伟 0591-87097497
  苟红梅 0591-87097748
  附件:1.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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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通用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闽财资[2016]6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6-12-15
实施时间:201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