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认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价服[2013]12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0-28
实施时间: 2013-10-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18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物价局,省价格认证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认证(以下简称“车物定损”)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价格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1074号)、《湖南省涉案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价格鉴证机构资质证》的认证机构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涉案财产(物)价格鉴证人员岗位证书》的价格认证人员,方可在湖南省省境内从事车物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