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油品质量升级车用汽油执行国家第四阶段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价商[2013]129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1-20
实施时间: 2013-11-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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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物价局,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845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汽油质量升级执行国家第四阶段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11月20日24时起,我省升级至第四阶段的车用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标准品每吨加价290元,非标准品价格按规定相应调整。调整后汽油(IV)价格见附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中石化、中石油湖南公司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油品置换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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