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通告
发文文号: 长政发[2013]18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9-9
实施时间: 2013-9-9
法规类型: 广告监督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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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加强户外广告管理,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将依法整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城市容貌的规定,坚持总量控制、布局合理,做到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同意。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划擅自设置户外广告。
  三、凡本市市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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