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缴销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1-29
实施时间: 2013-11-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215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相关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发票缴销管理,方便纳税人执行,特将发票缴销的适用范围及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一、普通发票缴销
  (一)缴销范围:
  纳税人办理注销、变更税务登记;丢失、被盗发票,流失发票;改版、换版、次版发票(是指对纳税人已购买的发票);霉变、水浸、鼠咬、火烧发票等需进行发票缴销处理。
  (二) 缴销时限:
  纳税人因注销、变更税务登记进行发票缴销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注销、变更税务登记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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