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2014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66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3-11-28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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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现将海关总署制定的《2014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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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2014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xls    
2.2014年1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xls    
3.香港CEPA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修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