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发[2013]6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11-25
实施时间: 2013-11-25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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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建设交通委、市质量技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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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