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认真做好保险公司外汇业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03]1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03-9-17
实施时间: 2003-9-17
失效时间: 2009-9-10
法规类型: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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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范境内保险经营机构外汇业务的市场准入管理,现就认真做好保险经营机构外汇业务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分局应当严格按照《暂行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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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5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汇发[2009]44号
发文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2009-9-10
实施时间:200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