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直困难企业工资性贷款财政贴息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工字[1997]42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7-11-26
实施时间: 1997-11-26
失效时间: 1999-11-1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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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为了切实解决部分中央直属国有困难企业职工生活困难,我们制定了《中直困难企业工资性贷款财政贴息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中直困难企业工资性贷款财政贴息办法

  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附件:中直困难企业工资性贷款财政贴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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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9]57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9-11-19
实施时间:1999-11-19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